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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內外,危機四伏
當危機進入校園
撰文/吳莉玲

我們把孩子送到學校,祈願他們自由、無憂地成長;
然而,在孩子歡笑聲中,逐漸滲入我們不曾逆料的憂鬱、恐懼、眼淚,甚至嘶吼......
我們才驚覺,校園不再是孩子絕對的樂園。潛藏的危機,迫使我們必須採取一些行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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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我們的印象中,學校應該是一個安全、快樂的學習環境。但隨著社會急遽變遷、家庭功能式微、升學主義掛帥,師生關係變得緊張對峙,外力入侵校園時有所聞,學生自殺事件接連發生......讓我們不禁對校園的安全性與教育的品質感到質疑。
  於是,維護學生安全,落實安全教育,已成為政府、學校、家長、社福機構全力執行與管理的當務之急。

& 由上而下的校園安全政策

   八十六年七月,教育部訂定「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」,函中規定:各級學校及幼稚園凡發生學生意外事件、校園安全維護事件、學生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、管教衝突事件及兒童少年保護事項等五大類之各種事件,需依事件程度畫分,循通報系統報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。
  「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」執行至八十六年六月,延續計畫為「青少年輔導計畫」,增列了「情緒教育與心理衛生教育」、「防治校園暴力」、「推動認輔制度」、「加強生涯輔導與實用生活教育」等重要工作項目。
  成立「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」,以有效指導、規畫及推動全國兩性平等教育。更通過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,只要在不傷害學生身心原則下,教師可採取正當程序,用其他「適當措施」管教學生,亦即不再堅持明文嚴禁「體罰」學生。

& 學校如何預防危機的發生?

  校園危機的基本處理原則是「預防勝於治療」,事先的防範可消除或減少危機的傷害性,雖然學校單方面的力量實屬單薄,但若凝聚教師會、家長會及行政小組三個團體的力量,仍能有效發揮自我防衛的功能。
   學校要具備自我警覺系統及自我檢測能力,首先必須建立「校園安全系統」,包括警鈴、死角監控器、消防與醫療救護系統;並組成「校園危機處理小組」,成員間應注重聯繫、溝通、協調,明確畫分執掌,對各項危機事件編列因應準則,建立可供遵行或參考的規範。
  同時,對於災害可能發生的情況「勤於演練或演習」,培養師生的危機意識,強化臨危不亂的反應機智。

& 建立區域聯防的服務功能

   除了學校本身的警覺性,如能重新省視家長會的積極性功能,聯合義工家長的力量,在協助上下學之交通導護與指揮之外,更可開放讓家長進入校園從事秩序管理與校區巡查工作,將可打破校園人力見絀的窘境。
  擴及聯防觀念,聯合數所學校、社區商家、醫院、警消單位等,以區域安全網的建構,彼此合作。尤其是意外事件的處理或災難救援,區域聯防最能發揮迅速防護的功能。

& 積極運用各種社會資源

  當學校輔導室的功能因學生家庭因素而無法彰顯時,可以轉由社會局社工人員處理,或向各地家庭教育服務中心求援;若為個人心理諮商難以突破的心防,則可轉介專業性的心理輔導機構,如救國團部青年諮商服務處──張老師、國際生命線協會、耕莘自我實現中心......等。
  在衛生醫療服務方面,無論是精神或生理疾病的治療,甚至是性治療及煙毒勒戒,皆有充分的社會服務機構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(詳見附表一、二、三)。

※感謝受訪人員
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、北縣頭前國中許仁道校長及蔡錦成主任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所鄔佩麗教授、北市河堤國小家長會長林文虎、北市興華國小溫明正校長、勵馨基金會諮商師陳盈君、救國團臺北諮商中心總幹事林聯章、北市景興國小李柏佳校長、北市麗山國中陳秀蓉校長(依受訪時間先後排序)。

※感謝資料提供
1 教育部訓委會楊春生視察、林正莉專員,軍訓處陳翰威教官,體育司傅小姐。

※參考書目
1 學校法律實務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民79年
1 春暘慈暉教師手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民82年
1 中小學校園暴力的防治 國立教育資料館 民82年
1 侯崇文 正視少年藥物濫用問題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學生輔導32期 民83年
1 謝文彥 學校與少年犯罪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學生輔導32期 民83年
1 許龍君 校園安全維護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學生輔導37期 民84年
1 黃德祥 校園危機處理的原則與策略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輔導通訊51期 民86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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