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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校政策 興利應重於防弊

私校政策 興利應重於防弊
上周全國私校文教協會頒發了第二屆的十大傑出校長,包含康橋青山校區的許校長,共有10位優秀校長獲獎,他們都是長期在學校經營盡心盡力,以教育專業領導校務發展的典範。回想17年來的辦學過程,歷經許多酸甜苦辣,也充分感受私人興學的辛苦和限制,更對這些校長長期的奮鬥精神敬佩不已。

過去台灣的私校發展政策,主要是希望透過鼓勵私人興學,彌補政府教育資源的不足,政府對私校管理制度的設計,是建立在公立學校的經營模式上,再加上更多防弊措施。也因此私校除了學費較高以外,與公立學校不容易營造出太大差異,導致在整個社會價值觀中,私校多淪為次要的選擇。如今面臨少子化的問題,無法發展特色的私校就首當其衝,讓私校經營雪上加霜。

近年在民間的積極爭取下,法規上雖給了私校多一些彈性,但相對於私校資源的需求和其他法令的限制,這些空間還是非常不足,尤其每年爭論的學費限制,就是私校最大的緊箍咒。

即便部分法令已經調整開放,實務上許多公務單位卻未必跟得上腳步,仍以舊思維在面對新辦學需求,經常以更保守的態度限縮法令的解釋,以防小人的心態來處理問題。這種防弊重於興利,甚至為了保護公校而限制私校發展的態度,對許多想要發展特色的私校來說,無疑是一大障礙。私校和公校都是在教育下一代,政府除消極加強私校品質管控之外,讓私校能有更多良性發展的空間,以營造更優質的學習環境,甚至帶動整體教育的創新發展,更應該是政府要秉持的態度。